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市长丰城西加油站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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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杨公路1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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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有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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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吴福亮 参与人:梁致辉、舒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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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2.07.20 |
现场调查人员 |
吴福亮、梁致辉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2.07.21 |
现场采样人员 |
梁致辉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杨有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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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定期检测方案、现场检测,实验室交接,实验室分析,数据计算过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一审、二审,内审质控程序,报告完成终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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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合肥市长丰城西加油站作业场所的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共5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3个检测点,苯、甲苯、二甲苯、溶剂汽油各2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劳动者噪声8h等效声级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化学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建议:建议用人单位应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以及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2.建议用人单位对夏季高温作业岗位人员加强防暑降温安全教育,现场配备防暑降温药品,降低劳动者作业劳动强度、减少接触高温危害时间。 3.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4.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5.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6.应参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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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