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项目公示
服务项目单位 |
合肥蓝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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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南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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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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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
项目负责人:任金凤 参与人:刘潮、夏妍、张招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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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22.6.30 |
现场调查人员 |
任金凤 |
现场采样时间 |
2022.7.5 |
现场采样人员 |
任金凤、刘潮、夏妍、张招峰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周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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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 |
前期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编制评价方案、分析资料、现场检测;报告初稿编制完成、进行内审质控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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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与建议 |
结论:1、本次对合肥蓝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各作业场所的其他粉尘、电焊烟尘、铅烟、二氧化锡、二氧化氮、臭氧、氟化物、二甲苯、高温、紫外辐射、噪声共11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其中噪声21个检测点,其他粉尘2个检测点,电焊烟尘3个检测点,铅烟3个检测点,二氧化锡3个检测点,二氧化氮4个检测点,臭氧3个检测点,氟化物1个检测点,二甲苯1个检测点,高温1个检测点,紫外辐射3个检测点。 2、用人单位各检测岗位化学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3、用人单位噪声检测结果显示冲压作业位的检测点噪声8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噪声检测点噪声强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 4、超标原因:冲压过程中产生的机械性噪声强度较大,且岗位人员接触时间长。 建议:1.用人单位冲压工8h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的要求。本次检测冲压工作业位8h等效声级值为86.7dB(A),工人正确佩戴3M1110型防护耳塞后能起到有效的防噪效果。但现场工作人员未正确佩戴并使用。建议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 3号)的要求加强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发放、领用、维护和使用管理,确保劳动者作业时能够按要求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2.用人单位应严格设备管理,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维护、检修,确保其防护效果。 3.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的要求对新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对离岗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继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工人进行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动态观察劳动者健康变化情况,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或劳动者的其它健康异常改变,及时对其进行诊断、治疗和妥善处理。 4.应参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5〕121号)的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的职业健康培训,规范培训记录,以使员工了解本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及其防护措施,从而增强劳动者的防护意识,保护劳动者健康。 5.应参照《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文)要求完善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应包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职业卫生宣传培训档案、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检测评价档案、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及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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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核专家组评审意见 |
无 |
